到城建市容部门办理手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城建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城建行政处罚。牌匾是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环境优美、规格一致、干净整洁、色彩鲜艳、安全有序,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和城市品位。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商业的需要,不少商家未经批准在主干道上设立牌匾,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道路安全。
1.法律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一条城市中的标牌、展廊、陈列柜等应当内容健康、外观美观,并应当定期维护、装饰或者拆除。大型设施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商店营业执照或经批准的企业名称号码复印件;
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一式两份);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章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以罚款:
未经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市貌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章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的使用;
(四)国家机关管辖的区域、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以上是城市管理部门审批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切记不要擅自安装广告牌,否则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