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被评为中国宜居商业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2020年中国人居环境典范,这说明芜湖的人居环境还是非常好的。在芜湖市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看看芜湖市的户外。
第九条户外广告专用项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户外广告布局、密度、类型等控制原则;
(二)划定室外展示区、控制区和限制区;
(三)户外广告的形式、规格、材料、灯光等基本要求。
户外广告安装详细规划应符合《户外广告安装专项计划》的规定,并应包括地点、位置、形式、数量、规格、照明等具体要求。在户外广告详细规划中,应合理安排适当的数量。
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广场、商业街等需要户外广告的建筑,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设计,同时进行施工验收。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载体和下列区域发布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信号设施、设施、交通岗哨设施、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设施、路桥防护设施;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的使用;
(三)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区域;
(四)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设施安全的区域;
(五)影响排烟、人员疏散、消防救援的区域;
(七)(一)利用建筑物屋顶、特色建筑物外墙立面破坏市容、建筑物形象的;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户外广告布置者是管理和安全责任人,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大规模检查、试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警示标志期间消除安全隐患并派员值班,防止事故发生,期间暂停户外广告设施;
3. 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保持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开放照明设施;
以上是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如果您对其他方面感兴趣,不妨寻找一下天狮的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