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既是一种文化产品,也是一种媒体。以电影为媒介的万达院线广告在中美两国已成为与电视、报纸同等重要的大众媒体广告。在我国,电影广告方兴未艾。从广义上讲,电影广告是以电影及其衍生媒体为基础的广告形式。电影媒体所承载的信息通过口口相传不断强化和升级,并不断延伸和拓展,形成一种围绕观众、产生长期效应的文化。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和服务意愿的产生是一种心理活动。电影作用于消费者心理,潜移默化地促进购买意愿的产生。
其中,以电影中的剧情道具形式出现的广告是一种体验式营销,让消费者有身临其境、难忘的体验。情节使消费者对剧中人物及其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产生一定的兴趣和体验,产生心理互动,产生对商品或服务的熟悉感、亲切感、认同感和消费欲望。因此,万达院线广告的最大价值体现在这一媒介对观众的深远影响。根据广告主和广告目标的不同,电影广告可分为两大类:
1、万达院线广告及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机构以电影宣传为广告目标,以电影的潜在电影观众为广告受众,通过电影及其衍生媒体投放硬、软广告。我们简称为电影宣传广告。
2、非电影机构广告主以电影观众和潜在电影观众为广告受众,宣传自己的商品、服务、品牌形象、活动等,通过电影和电影投放万达院线的刚性广告和搭载广告。其衍生媒体。我们简称为电影搭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