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是湖北省历史文化悠久的地级市,有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是武汉城市圈内的城市之一。计划前往黄冈市的朋友,请您提前了解黄冈市的户外活动情况,并遵守相关政策,以便顺利开展。
第三条在城市室外公共场所使用文字、绘画、图形或者其他表现形式,创造公共的、私人的或者他人的内容、场所和空间,如灯箱、(卡)、电子快门装置、物理模型、浮雕(地平线、起重机、巨人、刀旗)、交通工具(车、船)、媒体及其他形式的人造物体收藏品、悬挂广告商和出版商,应遵守本办法。
(三)制作、编辑、审稿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聘书;
(五)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广告权的中标通知书;
(六)室外空间的所有权和使用许可证或者与相关业主签订的使用协议、合同、使用许可证;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控制区建设;
(二)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破坏市容市貌的;
(三)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安全使用的;
(四)使用交通安全设施或者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以上是黄冈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如果您对其他感兴趣,不妨寻找一下天狮广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