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小编看看城管会根据这些问题如何处罚贴小广告的人!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外,还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罚款: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废物;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树木上涂鸦、雕刻,或者张贴宣传材料的。因此,对于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可以通过警告、罚款的方式来处理。
根据《城市外观与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雕刻、涂鸦、喷涂标语、宣传品、广告。违反规定的,责令清理,没收违法财物、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使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涂刷、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广告进行宣传的,没收违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元;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悬挂、张贴、绘制、喷涂、发布标语、以涂鸦方式宣传、宣传通讯工具号码的,在城管综合执法通知中予以规定。违规者须到指定地点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使用该通讯工具号码。电信部门应接到通知后暂停运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市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电信部门恢复执法。暂停和重新开放该号码的费用由违规者承担。
标语、宣传品、广告内容违反公安、工商管理、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市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应当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公安、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标语、宣传品、广告内容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人员抓获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将受到处罚。上面也介绍了相关处罚。相信大家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