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有效,100%安全!” “超低价,前所未有!” “祖传秘方,中华老字号!”看到这些或多或少可以刺激顾客购买产品的欲望,但你知道吗,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广告法》),这些词语属于禁止词语。如果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此类词语,很可能面临20万至20万以上的罚款。
那么现在广告语中哪些词语是被禁止的,法律中有哪些明确的规定,哪些词语被认为是禁止的,下面小编就来看看吧!
1、禁止使用“国家水平”、“最高水平”、“最好”等词语。
1.不要使用“100%有效,100%安全!”的说法。这句话太绝对了。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可能会出现虚假信息,很容易被误导。
2、所使用的数据、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摘要、引述等经核实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明示来源。
核查内容如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的,应当明确说明。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只有遵守广告法的内容,才能确保商家的产品价值得到正确、有效的传达。
这体现在各行各业。商家声称“美年健康是健康产业第一”后,立即发起工商局调查。
金门法院还因在句子中使用“金门第一品牌”一词而被罚款,意思是“金门第一品牌,品尝金门美味”。
许多企业因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最高级”和“最佳”等词语而受到处罚。
3、如何明确《广告法》的处罚规定?
作出规定的,责令广告主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年内不予受理。
换言之,即使案情较轻且广告费用较低,也可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禁用词大致可分为几类。广告语言中禁止使用以下类型的词语:
具体禁词: 虚假信息:100%、史无前例、无所不能、无敌等。
第一、国内、国家:第一、首选、网络第一、国货、全国领先、全国、世界一流等。
品牌相关:领先品牌、大品牌、领导者、领先品牌等。
时间不确定:随时平仓、随时增加、随时减少、最后一波、仅一次等(指定明确的时间限制)
具体禁用词: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特供、国家xx领导/机关推荐、免检、无国家质检等。
具体禁词:点击有惊喜、点击领取、免费单曲、领取奖品等。
4、严禁使用刺激消费、抢购的词语。
具体禁用词:第二次杀人、发疯、发疯爆炸、不发疯等。
禁止的医疗、药品、中药: 1) 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 治愈率或者有效性的说明3) 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疗效、安全性比较4) 作为用途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禁止: 1) 功效、安全性的主张或保证2) 与疾病预防、治疗相关的功能3) 声称或暗示该产品对于保健是必需的4) 与药品及其他保健品进行比较5) 使用广告代言人提出建议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具体忌讳词:带来吉祥、平小人、避邪等。
因此,在成千上万的禁词中,如何不违规、不夸张、足以吸引广告主的注意力,是一个值得广告主深思和深思的问题!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