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2020年《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吗?我们了解到这些规定对于昆明户外广告的发布和设置是有用的,但是为了更好的发布和设置户外广告,我们可以跟随小编来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外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国务院《城市外观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所、空间、设施进行的商业广告和公共服务广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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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其他广告参与主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户外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五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根据城乡模式、格局、区域功能和道路特点,实行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分区管理、合理布局、安全保障。
第六条《2020年昆明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部门。
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公告
第七条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在经营者合法经营地点自愿发布户外广告,包括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等,无需申请登记。
第八条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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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经营者自有车辆的,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禁止在其他车辆上投放车身广告。
第十条举办各种展览、订货会、展销会、大型文体活动、庆典活动等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必须经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部门。
第十一条公开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与登记地点、形式、期限、内容一致,并在户外广告右下角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编号。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发布者需要变更户外广告内容、期限、形式、数量、规格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设施安装
第十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的户外广告设施,由县级市根据市级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性,经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由直辖市管理。
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纳入建设工程设计规划。
第十五条本市户外广告场所的安全技术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设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立许可证。
申请设立户外广告设施的,请提交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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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情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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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沿道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线、影响交通,不得干扰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
第十九条利用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破坏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的形状、轮廓,不得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
第二十条利用市政公共设施、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或者特许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空间。具体实施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条户外广告设施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户外广告场所和依法设立的户外广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拆除、搬迁、遮盖、损毁。因城市建设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户外广告设施经营者,并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嫌违法户外广告活动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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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户外广告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其他广告参与主体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不得篡改、拒绝或者拒绝。逃避检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借、倒卖、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昆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内垃圾、粘贴、涂鸦或者张贴各种信息。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法广告行为,受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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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过期的,我们将吊销户外广告登记证书。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我们还将依法拆除广告设施。费用由负责人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生产经营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采取限制通信服务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户外广告登记证》、《昆明户外广告场所设置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万多人民币。
第三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户外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属部门或者上级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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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0年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介绍一下。昆明市户外广告的发布、设置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