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徐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今后,标牌设置将由行政许可制度调整为行政许可制度,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它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城市治理水平。
由于招牌数量较多,更换频繁,无论是改变布局还是以旧换新,企业或经营者都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申请行政许可。
新《办法》颁布后,标牌设置由行政许可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可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行政许可环节,简化申请程序,方便群众。
户外广告新措施的截止日期也有详细规定。
其他户外广告设立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立期限不得超过3年。使用市公共资源的,按照招标拍卖有关规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期满需要继续设立的,委托人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向原批准部门申请延期设立。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的临时时间不得超过公益性活动期限,商业性活动不得超过30天。
建设项目位于土地利用范围内的,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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