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制办近日发布新版《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记者发现,公民和从业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此外,公众普遍关注的“22:30封号”规定。记者走访时发现,非LED显示屏类型的户外广告也会产生光污染。
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提出了目前尚不存在的LED显示屏特殊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是Ban每天22.30到7.30开放。
“支持节能环保!谴责只考虑自己利益不顾邻居利益的无耻业主”; “晚上真的没必要这么亮,尤其是路口。”网友“哈雷天文”说道。 “有时候,夜间突然亮起的屏幕足以让司机暂时失明,这是非常危险的。”
电子科技公司设计师TikeyHui徐廷杰表示:“LED的功耗和能效都不高,如果晚上10点30分之后关掉它,会感觉就像是一座死城,根本没有色彩。”不会,城市的灯光永远不会影响星星的美丽!”
由于广州正在举办灯光节,上午22:30将关闭LED显示屏,让灯光节“干净”起来。
不少网友要求政府部门重新审视排灯节的必要性。
草案将LED显示屏列为严格控制对象,供参考。不过,根据羊城晚报素材报道系统的记录,LED屏并不一定是光污染投诉较多的屏幕,有的屏幕在夜间甚至更严重。
夜间令人不安的户外广告点之一是山上的越秀电视塔。
今年早些时候,一家凉茶制造商在电视塔上投放了户外霓虹灯广告。
记者昨晚在电视塔附近采访。电视塔发出的红光会在小北乃至登封地区附近的居民区反射出红色。
“即使你关上窗户和窗帘,光线仍然会从缝隙中射进来,浪费电力并干扰你的休息。
住在电视塔旁边一栋居民楼的世界卫生组织表示,与年初设立时相比,该广告有些克制。
“一开始天还很亮,但现在已经很晚了。
陈女士和胡先生的邻居回忆起整晚都开着灯的情景,他说:“当时一家人必须拉上窗帘,躲在灯后面睡觉。我妈妈常常熬夜。”整个晚上。”
“当然,不仅仅是LED屏幕!”不少受访邻居表示,希望规范户外活动,不仅仅是LED显示屏,而是所有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