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及广告牌设施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规范户外广告、广告牌的安装和管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和风貌具有重要作用。

半岛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了科学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证户外广告及广告牌设施规范的安全、美观、秩序,近期修订了《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被正式发布。本市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广告牌设施的安装、设计、制作、安装、验收,为维护、安全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

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规范》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户外等法律法规为重要依据,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了修订。根据《青岛市城市质量改善提升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的整体部署。《规范》立足精细化城市管理,着眼长远建设。通过规范的设置,凸显青岛“山海城”地方特色的和谐融合。

《规范》分为建筑物上户外广告设施、公共设施上户外广告设施、地面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四种类型。明确设施是指单位面积10平方米以上或任意最大边长4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商业区域禁止设置和情形: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及其建设控制区、交通安全设施、标志、信号设施、道路隔离围栏、交通立柱等。

《规范》 促销类户外广告设施张贴范围、时限、安全要求等内容增加,包括“成功招商庆典、酒会等重大项目签约、落成典礼、婚礼礼仪、市、区(市) ) ) “经政府批准的庆典活动”纳入张贴范围,可设立张贴促销户外广告,设立期限原则上规定设立许可期限为1天,最长期限经区(市)政府批准后不得超过7天,市政府确定的重大节庆活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表示发布数量不得低于全年总量的30%户外广告的流通。

在广告牌设置方面,“标准”明确。同一单位仅限于同一条街道设置招牌,并遵循“1街、1标准、1店、1特色”。广告牌的设置必须适应街区文化特色,适应城市区域功能,结合城区人文特色,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建筑立面造型和立面轮廓。规定颜色要淡、淡、亮。 “、和谐”的原则。相邻标识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凸显个性和特色。

《规范》还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装周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户外人员每年应当按照《山东省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组织安全检查,并在换证期限内向单位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业主应当及时整改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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