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大企业主导的城市LED显示屏广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迅速席卷全国,遍布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这个城市大量的LED显示屏广告给市民休息造成了一些麻烦,很多人对此表示不满。对此,相关部门围绕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LED显示屏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LED显示屏广告、城市重点区域LED显示屏广告详细规划、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和城市市容标准。
设置特殊形式的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设施,且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设施没有相应技术规范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第十二条设置大型城市LED显示屏广告的,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缴纳城市LED显示屏付费使用费。未缴纳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不得设置大型城市LED显示屏宣传设施。
全市LED显示屏广告资源将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设置大型设施的,免缴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资源使用费。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设置户外公共服务广告设施,发布公共服务广告。户外公共服务广告设施不得设置或者变相发布。
第十四条商业城市LED显示屏广告主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一)电子显示屏每小时播放公益广告不少于15分钟;
(三)单面公益广告的持续时间每年不少于90天;
(四)墙面公益广告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的30%。
公益广告投放时间或者面积超过前款规定比例的,城市管理部门经核实,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城市LED显示屏尚未发布的,城市LED显示屏广告主办方应当发布公益公告;十日内未发布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设置者发布公益公告。
城市LED显示屏广告设施闲置期间发布的公益广告,不计入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益比例。
第十六条需要发布公益公告的单位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市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发布公益公告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无法全面介绍城市LED显示屏广告的管理方法。但国内城市的管理方式并不完全相同。我们建议您寻求当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