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久失修的户外广告一直是道路上的“定时炸弹”,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规范放行行为,提升城市品位,照亮高空视野,消除安全隐患,不少地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开展户外行动。
那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相关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布局合理、视觉美观、与周围环境和谐”的原则,对城市地区户外广告实行集中管控,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改变户外广告“脏、乱、差”的状况。广告,形成户外广告“有秩序、有秩序、不好”的局面。布局科学、设计美观、形式创新、品味高雅、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新标志,将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加强城市空间资源的运营管理。
1、未经行政许可以道路铭牌、立柱、灯箱、横挂、布、建筑物等形式进行的户外广告;
(二)不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内容、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的;
3、利用重点公共设施和场馆、道路、桥梁等各类建(构)筑物进行违法户外广告。
本方案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国务院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城乡规划法》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了户外广告、文件、档案的监管内容。依照第七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违法设置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设置的户外广告,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保留或者拆除。
1、保留条件(保留期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一)行政审批已通过且未超过规定期限的; (二)对安装位置、规格、形式、制造工艺等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技术规范和修理要求;
(三)已作出行政审批,但审批期限已满且符合整改标准的,可以主动重新申请延长审批流程;
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者超过审批期限保留的户外广告,责令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依法予以解散。
(一)规划区内未经行政批准的横幅、路灯、路旗等其他类型的广告(经审查暂时保留的除外);
(二)规划区内未经行政审批的各类指标和单位;
(三)未经行政许可,在规划区域内设置影响市容、褪色、质量差的户外广告的;
(四)未经规划区行政许可,影响建筑物形象、设计风格的户外广告;
(五)规划区内未经行政许可影响公民的户外广告的投诉、举报、信访;
(六)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长期使用、陈旧、破损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
(七)未经行政许可在规划区内设置影响道路安全的户外广告的;
上述户外广告安装单位收到《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知后未按要求拆除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安装单位和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被迫将其拆除。
对于符合本方案保留条件的户外广告,广告主接受行政处罚后与市城投公司签订商业协议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拆除通知》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由城管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逐街、逐社区、分步骤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发布会、市专项整治动员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整顿氛围,赢得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有序展开。
(二)调查核实(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分局为单位,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数量、设立单位和审批情况进行审核,更新、补充和完善档案,分类记录,建立台账。
(三)对已清理、核实、登记的户外广告(含超过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依法办理(8月15日至9月15日)并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给予处分,并强制撤职。
清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所有查处的案件都将在市执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检查验收(9月15日至9月30日)属于城市构筑物,列为城市违法建设查治类别之一。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案件调度,纳入违法建设项目评价。将户外整治纳入城管攻坚战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电网指挥部给予奖励。检查不合格的,应当在公告中予以批评。市城管执法局未依法履行主要查处职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为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城市城管运营指挥部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局规划局、市公路局、市城投公司、黄州市区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等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受理户外广告清洁工作。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市城管执法局:履行城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依法承担户外广告清理处理的主体责任;与市城投公司合作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市规划局:负责确定城市规划区域范围,组织审查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市公安局:负责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市城投公司: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开展户外广告清理、登记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拆除公司配合市城管执法局拆除违法户外广告;依照法律法规管理资源;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报送审查。
市政路政部门:协助清理和整修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周围的户外广告。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委会宣传辖区内广告设置和发布者清理整顿等法律法规、参与和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确保辖区内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户外广告清理整顿范围、内容和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进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二)密切配合,严格程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做好联合执法工作。经教育劝说仍不愿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违法拆除的,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拆除,确保安全。拆迁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努力消除各种矛盾和隐患。制定风险评估和执法活动计划,及时报告重大困难和突发事件。
(三)严肃纪律,依法纠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徇私舞弊的案件,坚决杜绝处罚和拘留,坚决防止新的违法户外广告行为的发生,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以上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