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个人能处罚吗?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第十八条 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不备案可以设置户外广告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必须到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被强行拆除。想要制作户外广告,一定要清楚户外广告审批流程,首先要的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是很重要的,户外广告审批流程:申请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内容审查、审批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除门店招牌外的大型户外广告提供)。 场地或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使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除门店招牌外的大型户外广告),全彩户外广告效果图一份到广告科审核、并填写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或临时宣传促销审批表、依次报市容大队(审核经营场地是否符合标准、环卫费是否已交)、广告科(审核广告材质、规格、户外广告资源是否缴纳等)、最后是局长审批。
车身以前广告换了需要变更吗?
需要的。
1、车主需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记得带上车辆行驶证等身份证明、车身广告的样件等。
2、经过审核广告内容没有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工商部门会发放一个户外广告登记证
3、车主在工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可以带上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前往车管所办理。
4、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后,车管部门对变更后的车身外观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出具《准予变更通知单》,再经过照相、核发新的行驶证等程序就可以了。
个体工商户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应该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发布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
本条例所称牌匾标识,是指机关、团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者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各类匾额、标牌、标识、指示牌,包括店招牌匾和楼宇标识两大类。
第四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分区控制、美观大方、确保安全、信息公开,广告用语用字应当准确规范。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置和管理等工作的领导。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管理工作。区(县)城市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财政、发展和改革、国资监管、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城乡水务等相关部门和公益广告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以及户外广告设置方案、设置人、设置申请和批准等有关信息纳入该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查询和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